黃龍德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 Patrick Wong C.P.A. Limite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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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4月1日 重要通告 請耐心細閱 二零一七/二零一八年利得稅報稅表格 香港稅務局已於二零一八年四月初開始發出2017/2018年度之利得稅報稅表格, 貴公司收到此表格時。請立即擲寄本會計師事務所,以便辦理延期手續。 呈報此利得稅報稅表之最後日期如下: (i) 結帳日期由01/04/2017至30/11/2017 - 無延期,該報稅表必須於30/04/2018或之前呈報; (ii) 結帳日期由01/12/2017至31/12/2017 - 經延期後可延至15/08/2018 (iii) 結帳日期由01/01/2018至31/03/2018 - 經延期後可延至15/11/2018 稅務局嚴厲對待未能依期呈交報稅表公司,包括罰款及作出估稅,而且限期一到便立即以電腦程序處理罰款及估稅,故此 煩請貴公司將有關之帳冊,單據,文件等儘早送到本會計師事務所,以便早日完成審計及按時限呈報稅務局,以免觸犯稅務條例。不依時呈報稅表,可以引致稅局罰款達致應繳稅款三倍之巨。 請 貴公司將年結,帳冊,單據等,立即或儘快送交本會計師事務所核數,但不可超過以下之限期:- (i) 結帳日期由01/04/2017至30/11/2017 - 於05/04/2018之前; (ii) 結帳日期由01/12/2017至31/12/2017 - 於15/05/2018之前; (iii) 結帳日期由01/01/2018至31/03/2018 - 於15/08/2018之前。 如 貴公司未能於上述日期之前將年結,帳冊,單據等,送交本會計師事務所查核,本會計師事務所未必能夠於稅務局限期之前完成所有審計程序及依期呈報 貴公司之報稅表。所有因此而引致之一切後果,本會計師事務所慨不負責。 稅務局對於2017/2018年度內有稅務虧損 (請注意,稅務虧損與帳面虧損是不同的) 而年結日期為01/01/2018至31/03/2018的公司採取寬限的態度並可以延至31/01/2019日才呈交報稅表。所以如 貴公司於2017/2018年度有稅務虧損情況出現,請立即告知本會計師事務所,以便向稅局申請進一步延期。
獨資經營的公司 獨資公司的東主將會於二零一八年五月初收到稅局發出的 “綜合報稅表”。在此表格內要填報所有入息來源,包括,生意,薪俸及物業收入,並必須於02/10/2018之前呈報。唯合資生意,非個人單人擁有的物業不受影響,仍然填報一如往年的利得稅報稅表格及物業稅表格。 新成立的公司 稅局通常會於成立日後十八個月才發出報稅表稅。但稅例規定如一間公司有應課稅利潤 (請注意,應課稅利潤與帳面利潤是不同的),則必須於該公司年結日起四個月之內書面通知稅局並索取報稅表格呈報有關利潤。否則亦可引致應繳稅款三倍之罰款。 以上各點,請 貴公司祈為留意至要。稅務局執行稅例越來越嚴謹。 本會計師事務所設有會計組專為客戶處理入帳會計等事宜,如需要本會計師事務所協助 貴公司整理年結,帳冊等,請立即與下開人員或其他職員聯絡,以便安排職員配合辦理。如對此信有不明之處,亦請立即與本會計師事務所聯絡。 處理 貴公司檔案之經辦執業董事是曾卓鋒會計師 (電話 : 3187-8250,傳真 : 3187-8279,電郵:andytsang@pwcpa.com.hk) 或 劉旭明會計師 (電話 : 3187-8213,傳真 : 3187-8279,電郵:haroldlau@pwcpa.com.hk)。 此致 貴公司 / 寶號 黃龍德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首席執業董事 黃龍德執業會計師銅紫荊星章太平紳士謹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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